學分承認

申請人入讀珠海課程前完成的課程有機會獲學分承認或學科豁免。

申請人50% 的畢業學分必須於珠海學院修讀或透過所屬學院安排的交流計劃累積。

透過學分承認、豁免及學分轉移取得的學分將不會納入計算累計成績平均績點 (CGPA) 及畢業成績平均績點 (GGPA),但相關學分將記錄於成績單。

一般來說,申請人可透過學分承認取得的學分包括:

– 通識科 9分
– 語文(包括電腦知識)科 12學分
– 自由選修科 3-12 學分
– 通識講座3學分 (只適用於曾在其他高等院校修畢國安法科目的申請人)

學科領域科目會否取得學分承認將以個別科目的學分值、科目內容及學習成果釐定。透過學分承認所累積的總學分不可超過60分,亦不包涵統整科目 (capstone courses)。

申請資格

持有經評審的副學士 / 高級文憑。

如持有其他學歷,申請則作個別考慮。

 

學分承認例子

2020/21學年以前取得副學士/高級文憑的申請人,於本校獲學分承認的例子如下(只供英文版):

文學與社會科學院

商學院

理工學院

# 學院正進行相關程序,將本課程名稱更改為英國語文(榮譽)文學士。

 

查詢

如對個別課程的學歷承認安排有任何疑問,請向相關部門查詢:

學系 電郵
中國文學 chi@chuhai.edu.hk
英國語文 depteng@chuhai.edu.hk
新聞及傳播 deptjc@chuhai.edu.hk
工商管理 fb@chuhai.edu.hk
會計銀行 fb@chuhai.edu.hk
財務金融 fb@chuhai.edu.hk
資訊科學 csc@chuhai.edu.hk
土木工程 civ@chuhai.edu.hk
建築 arch@chuhai.ed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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